| 山东省电子政务外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入工作顺利完成 |
| 发布日期:2010-06-24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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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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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政务外网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入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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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信息中心关于做好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机构接入政务外网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08]94号)文件要求,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正在建设的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即“金安”工程一期)中,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到省级局接点的传输通道需要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省信息中心按照《利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提供“金安”工程一期网络传输通道的技术方案》,积极配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7月18日完成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入省电子政务外网的工作。通过国家和我省两级政务外网,目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具备接入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条件。
省信息中心下一步将密切配合国家信息中心和省安监局规划并建立不同业务的MPLS VPN,实现各类业务的安全隔离及受控的横向访问,做好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中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到我省的纵向贯通工作,同时,借助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在条件成熟时延伸到各市,把我省“金安”工程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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